通知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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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落实中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2019年)精神,全面客观地考核学校处级干部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履职尽责情况,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更好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现将2018-2019学年学校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成立由校领导、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学校处级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基本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科学易行的原则,采取多维度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干事创业导向,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考核对象

1.现任的正、副处级干部均需参加学年考核。考核时间范围为2018年9月——2019年7月。由学校外派的挂职干部考核工作,以其派驻挂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为主。在学校挂职的干部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商挂职干部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后,纳入学校处级干部考核之列。

2.2019年4月1日以后提拔任职的处级干部、本学年公派出国半年以上或因事、病假半年以上的处级干部不参加述职和民主测评,由本人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处级干部履职情况考核表》,不确定考核等次。

3.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提任的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察与本次考核结合进行。

四、考核内容、等级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处级干部考核,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1.德。全面考核处级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主要包括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政,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

2.能。全面考核处级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主要包括政策水平、工作思路、组织协调、推动落实、管理创新等。特别了解在应对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的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组织领导能力。

3.勤。全面考核处级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主要包括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勇于担当、管理工作投入等情况。

4.绩。全面考核处级干部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履职尽责、完成日常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解决复杂问题,推动长远发展等情况和实际成效。

5.廉。全面考核处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秉公用权、遵纪守法、反对“四风”、接受监督等情况。

(二)考核等级

处级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1.优秀:综合表现突出,出色履行领导职责或岗位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学年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称职:综合表现好,认真履行领导职责或岗位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学年工作任务。

3.基本称职:综合表现勉强达到领导职责或岗位要求,或在某个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出现工作失误。

4.不称职:综合表现达不到领导职责或岗位要求,或在某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出现重大错误。

(三)考核优秀比例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2019年)规定,处级干部考核的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干部总人数的25%。

五、考核步骤

此次干部考核工作自2019年7月上旬启动,至2019年9月下旬结束。考核工作按照五个阶段进行:

(一)撰写考核材料

处级干部根据《通知》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二是对照学年工作目标,总结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突出在推进落实学校、院系重点工作方面取得的实绩;三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情况,“双肩挑”干部还要总结个人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四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以及下一年工作目标。

述职述廉报告应聚焦重点内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防止虚、空、飘。报告应避免长篇大论,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按要求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处级干部履职情况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A4双面打印,见附件1),并将述职述廉报告电子版于8月19日前发送至学校党委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称统一为“某某述职述廉报告”),《考核表》(纸质盖章版)于9月15日前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交党委组织部。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

1. 正处级干部测评实施方式

针对正处级干部,以同级测评与领导测评为主。即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全校所有正处级干部开展测评;全体正处级干部之间开展互评。同级测评与领导测评采取公开正处级干部述职述廉书面报告方式进行,测评前至少3天,由党委组织部在测评参与范围内公布全体正处级干部述职述廉书面报告。

同级测评与领导测评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可利用新学期工作部署会召开之际一并进行。

2. 副处级干部测评实施方式(9月中旬前)

针对副处级干部,以各二级单位、附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内部测评为主。内部测评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实施,可采取现场述职测评或直接民主测评,会议实到人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80%。现场述职测评是指,以党总支为单位,召开全体在岗在编教职工大会,被测评的副处级干部作现场述职述廉报告后,由与会者填写民主测评票;直接民主测评是指,副处级干部无需作现场述职述廉报告,通过公布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后,以党总支为单位召开全体在岗在编教职工大会,直接进行民主测评。直接民主测评时,处级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应至少提前2天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范围内进行公布,未按要求公布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的,不得直接进行民主测评。

机关、教辅等单位测评工作,可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会议主要内容和要求同上。可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测评会,参会人员为全体在岗在编教职工。同时,还可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列席参加。

各单位、各部门述职述廉会议应在下半年开学后两周内完成。确定述职测评会时间后,各单位应将述职测评会议安排回执(见附件2)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视情况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督导。

如涉及本单位有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在测评会召开时由组织部委派考察组同时进行干部试用期满考察。

测评工作依托各党总支负责组织,测评票统一由党委组织部印制,在单位测评会召开前一天请各党总支到组织部领取。测评结束后,将原始测评票现场密封,转交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统计测评结果。

(三)确定考核等次(9月中下旬)

学校处级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不同层面测评结果分值比例。党委组织部按要求负责统计、汇总、核算测评成绩,测评结果提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评价结果、任职考察、校内巡察、纪检监督和审计等各方面信息,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结果反馈与有效运用

处级干部考核结果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及时向个人进行反馈。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处级干部选任、评奖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干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将进行提醒谈话,限期整改。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干部,将视情况作出组织调整或处理。

六、考核纪律与监督

(一)全体参加考核人员(考核人与被考核人)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实事求是,认真对待。

(二)考核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格执行考核程序,掌握考核标准,遵守考核纪律。

(三)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在考核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如对考核工作有异议,可将具体意见反馈至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监察处。

党委组织部电话:88816791,邮箱:[email protected]

纪委办、监察处电话:88816259,邮箱:bwjjw@bfsu.edu.cn


附件1:北京外国语大学处级干部履职情况考核表

附件2:(单位)处级干部考核述职测评会安排回执

 

             中共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